诗篇 11:4–7 神的火热之心恨恶恶人
阅读经文:诗篇 11:4–7(约翰福音 3:16–21) 第5节:“惟有恶人,他心里恨恶”
也许你觉得这是一节难以理解的经文,甚至令人感到惊吓。“神的火热之心恨恶恶人”(或译“神的灵魂恨恶恶人”)是一种表达方式,意指他在其最深处憎恶他们。在《诗篇》5:5中,圣灵也说神恨恶作恶的人。但神不是爱吗?他怎么可能会恨呢?
但请想一想:神并不爱魔鬼,而是以完全的恨去恨它。神也恨恶那些知道他的道路却拒绝遵行的人。他藐视那些根本无意离恶悔改、持续藐视他美善旨意的人。神甚至会成为他们的仇敌。他可能会任凭他们继续作恶,但这不过是为了让他们恶贯满盈,以致将神的盛怒完全倾倒在自己身上(创 15:16)。
因此,“恨恶罪恶,但爱罪人”这句谚语——在圣经中根本找不到——对于察看人心的神来说显然并不适用。如果一个人不真心悔改,神不仅恨恶其罪行,也恨恶这个罪人。神极其恨恶那些持续行恶的人,以至于他要将最严厉的惩罚降在他们身上——烈火、硫磺和热风(第6节)。这种炽热代表着神愤怒的剧烈燃烧,描绘了地狱的惩罚,也就是魔鬼和所有跟从它的人最终的结局。
神爱世人,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,为罪人承受他的愤怒,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。《约翰福音》3:16 无疑是圣经中最广为人知的经文,但紧随其后的是警告:不信子的人,罪已经定了。神在耶稣基督里那完全而深沉的爱,并没有使他对罪恶和邪恶变得冷漠或麻木。不,神对爱的热情也意味着他有着对恨的热情。他圣洁的属性绝不允许他忽视不公与不义。
让我们面对现实吧:神恨恶那些恨他的人。但与此同时,他也无比深爱着那些投靠他的罪人。既然耶稣基督替他们承受了神的愤怒,他们就必得见他的面(诗 11:7)。正如他自己所说:“清心的人有福了!因为他们必得见神”(太 5:8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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